2019级新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我院对应征入伍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如下:
1.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对象、时间和地点
(1)对象:2019级高职新生;
(2)时间:每年9月1日—10月10日,应征入伍新生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入学资格保留退役后2年,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3)地点:学院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111)
2.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备材料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1式2份,入伍当地武装部盖章);
(2)《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入伍通知书》或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入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以上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处办理。
3.资格审核
学生处对入伍新生递交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注意事项
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0374-3189953。
学生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