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贷款
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 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提交材料:(所有贷款学生必须参与学校组织的贫困认定)
①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并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按网上操作导出),填写无误后导出上交;
②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若未满18岁,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④《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2份(学校留存一份,本人一份),绿色通道申请表2份(勾选“高校助学贷款”);新生如领的是绿色通道回执请上交回执不再交绿色通道申请表和承诺书。
二、续贷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并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按网上操作导出),填写无误后导出上交。
③绿色通道申请表2份(勾选“高校助学贷款”)
注:外出实习学生当年十一月不能返校签订合同的,需要提前制定委托人(家长、兄弟、亲属等),并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委托代签合同授权书》2份(本人留存一份)。到时让受托人前来学校签字。
三、网上操作步骤
(1)账户注册(6月2日-10月15日)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或直接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高校”栏,点击注册,按照要提示步骤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务必使用电脑IE浏览器,按要求设置兼容性视图)。
(2)注册成功后返回首页,选择“高校助学贷款”进行登录(牢记账号密码),专业班级,考生号(考生号为14位数,在通知书和准考证上都有)等信息务必正确,新生的学号信息暂时填写为:21+身份证后六位,按照流程进行助学贷款申请。
(3)贷款申请
按照提示点击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学费+住宿费,建档立卡学生最高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贷款原因务必认真填写,要求80-100字,贷款年限统一填写6年,学校鼓励毕业前完成提前还款。续贷同学直接点击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4)申请表导出
点击“导出申请表”,将申请表导出后打印两份,本人签字。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至各系资助部门,各系部汇总提交后上交学生处,系部保留贷款学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份。
(5)与其他材料一并交给各系资助老师,各系资助老师审核材料
四、签订贷款合同
当年11月初统一签订贷款合同,务必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五、贷款发放
贷款在当年12月前开发银行分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部分可以用于借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注:学生每年至少两次进入助学贷款系进行信息维护。
学生毕业前必须根据学院通知进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各系资助管理老师均在A 教学楼:
电气系:A226 陈光老师; 经管系:A333 张仪老师
艺术系:A325 刘潵潵老师;机电系:A229 刘顺华老师;信息系:A329 张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