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班要求,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附件1),并于3月30日12点前,将《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摸底登记表》(附件2)、《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摸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1405室,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
报送须知:
1、各合作办学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2、餐厅、超市、浴室等隶属于后勤服务中心的保障人员报送至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3、保洁、绿化等隶属于后勤基建处的临时用工,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汇总,报送至人事处;
4、宿管等隶属于学生处的临时用工,由学生处负责汇总,报送至人事处;
5、安全保卫人员,由保卫处负责汇总,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王灏
电 话:3189952
邮 箱:526323805@qq.com
附件1 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2 新冠疫苗接种摸底登记表.docx
附件3 新冠疫苗接种摸底汇总表.doc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职工专班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