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许人社办〔2018〕12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全院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在附件1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农艺工等58个工种(附件2)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8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考核的资格条件
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关于开展2017年工人技师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许电院〔2017〕26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8年起,原则上按本人现从事的工种报考,凡取得的资格证与现从事的岗位不符的,不予聘任。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如下:
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⑴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⑵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⑶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
⑷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见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并提交主管部门盖章的执行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工资待遇的工资审批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为贯彻“互联网+人社”建设要求,提高网上办公信息化和服务水平,全市自2018年起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申报高级技师考评人员的档案材料,由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其它具体事项按照河南省工考网站(http://www.hnsgkb.com)发布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根据人事档案审核申报人员的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现岗位等级、申报工种、申报等级、年度考核结果等基本信息。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具体考核方案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有关规定,采取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或主观试题闭卷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工种具体考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按照豫计收费〔2001〕1612号、豫计收费〔2003〕2303号、豫发改收费函〔2004〕500号及省工考服务中心豫人社工考文〔2017〕2号文件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报名、考务、培训、考核、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工(五级)275元/人、中级工(四级)320元/人、高级工(三级)365元/人、技师(二级)470元/人。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3月19日至3月23日,全市开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网址 :http://bm.hnsgkb.com 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指南 :http://bm.hnsgkb.com/fpage/bmzn.html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 附件4,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
(二)3月26日至3月30日,全市开展申报人员现场数码照片采集、考核收费及订书工作。
(三)4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四)7月至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公示考试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五)8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公示考评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各等级合格人员的证书、归档材料等手续。
附件1: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工种归并设置目录.doc
附件2:2018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xls
附件3: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pdf
附件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pdf
2018年3月16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