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许昌市教育局通知,2020年分配给我院1名市级优秀教师推荐名额,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师及教研人员。
已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近5年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工作程序
(一)部门申报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20年度许昌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教职工意见,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将推荐人选报送至人事处,并填写推荐人选审核表。各教学系部最多申报2人,其他部门最多申报1人。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和院纪委对推荐人选是否具有高效教师资格证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教务处和院纪委对推荐人选近五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进行审核,院纪委对推荐人选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审核。
(三)分管领导审核推荐
人事处将通过审核的推荐人选,汇总报送至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院领导综合考核各推荐人员情况,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确定1名拟推荐人选,提交院党委会研究。
(四)研究确定
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五)公开公示
将推荐人选在学院公示栏、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申报推荐材料。
学院纪委对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有关要求
鉴于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推荐报送工作,请各部门务必于8月17日下午15:00前将推荐人选报送至人事处1405室。
联系人:王灏 电话:3189952
附件1:2020年度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doc
附件2:2020年度市级优秀教师推荐审核表.doc
人 事 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