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线下专业课学习,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系部,立足于本部门专业实际,充分发挥本部门优质师资作用,坚持上级培训与本部门培训相结合,科学设置课程,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教学培训两不误,有针对性的对我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扎实培训,确保10月30日前完成,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二、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与相关教学系部对接,认真参加专业课培训,并按照豫人社[2017]121号文件规定,及时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学习情况。
人事处将于10月30日前,对申报专业课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docx
人 事 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