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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
日期:2015-04-09 15:59: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报告厅正常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权限
1.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报告厅的使用审批、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
2.报告厅管理员具体负责报告厅使用管理。
二、使用范围
学术报告厅主要满足学校学术交流、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报告,或者经校领导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
三、运行程序
1.学校各单位使用学术报告厅,应提前2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并履行相关手续后送网络管理中心审批。凡列入学校一周工作安排的会议需要使用报告厅,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2.报告厅管理员根据网络管理中心审批意见,结合报告厅使用情况进行安排,并登记在案。
3.报告厅管理员按使用方要求做好活动期间的音响、灯光等设备的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4.活动结束后,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会同使用单位清点现场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卫生状况,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使用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学术报告厅的单位自行安排会务及相关工作。除活动正常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未经网络管理中心或管理员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
2.使用单位对活动安全和活动内容负责。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参与人员进行使用须知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活动秩序,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3.使用单位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教育或提示,要求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注意内外环境卫生。
4.各部门需提前布置会场的需在办理手续时说明,但不得占用其他正常使用时间;活动开始前30分钟报告厅开门,同时开放音响及其他设备。
5.报告厅的DVD机和电脑光驱读盘要求严格,如使用单位要使用上述相关设施,请务必使用正版且无划痕的CD、VCD、DVD光盘,尽量避免非法读盘的情况出现。
6.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则服从学校统筹安排。
7.活动结束后,使用负责人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填写使用记录,与报告厅管理员进行交接,报告厅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8.对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今后使用报告厅的资格。对因使用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报告厅设施损坏,则应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10.报告厅管理员要做好对报告厅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修设备,检查电源、电灯、门、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及时汇报。
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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