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维修保养制度
1、 司炉人员每天应对锅炉及设备、阀门进行日常保养,处理跑、冒、滴、漏现象,紧固各连接部位。
2、 锅炉辅机,水泵运行三个月影停止运行,进行小修,其小修内容按劳动局规定进行(不承担受压部件容器的修理)。
3、 锅炉、设备运行一年,应停炉进行年检,其年检内容按劳动局规定执行,经年检合格取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年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属压力容器问题由专业人员修理。
4、 锅炉、设备运行时发生故障,司炉人员确无能力,无条件进行修理的,应通知设备修理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5、 锅炉受压元件,压力容器发生故障,必须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安全阀一年校检一次,压力表半年校检一次。
6、 在维修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质量和安全,没有合格锅炉不准用,维修完后须填写维修记录,维修者和当班司炉人员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7、 严格领悟制度,做到维旧利废,双增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