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邹碧华是党中央确立的全国重大典型,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首创法院可视化管理机制,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投身司法事业26年来,他始终秉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提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央宣传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发文要求全国政法干警向他学习,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弘扬邹碧华同志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情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宣传发行观看电影< 邹碧华>的通知》(许中法〔2018〕128号)精神,学院工会决定于11月9日下午3:00组织教职工在时代凤凰影城观影。请各部门及时到工会领取电影票并认真组织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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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